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祿豐縣金山鎮好運來磚廠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合同編號 | DAAPCX-2026-6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6年3月5日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貿?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 驗收評價□ 現狀評價?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祿豐縣金山鎮好運來磚廠 | ||||||||||||||
項目所屬區域 | 楚雄州大姚縣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6年6月26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李毅雄 | 評價組組長 | 李毅雄 | ||||||||||||
評價組成員 | 李毅雄、周忠菊、陳恭文、毛衛旭、崔巍 | ||||||||||||||
報告編制人員 | 李毅雄、周忠菊 | ||||||||||||||
技術專家 | 饒旭軍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6年5月20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6年5月20日 | ||||||||||||
現場勘查人 | 李毅雄、李曉達 | 業主陪同人 | 陳貴平 | ||||||||||||
現場勘查情況 | 磚廠位于祿豐市東南方向12.0km處,隸屬祿豐縣金山鎮楊家莊新壩村。金山鎮為祿豐縣政府駐地,金山鎮位于祿豐縣中部,東鄰和平鎮,南接土官鎮、恐龍山鎮,西壤平浪鎮,北連中村鄉,是祿豐市區駐地和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項目地理坐標東經102°06'57.0312",北緯25°02'05.6436"。磚廠南側出入場道路與腰站鄉至G320新干線縣道連接,可通行大中型貨運車輛,道路交通十分便利。廠區北側、東北側為已停用,正進行恢復治理的配套采土場,東南側為農田。南側為腰站鄉至G320新干線縣道。西側為農田。北側82米處有水池。項目周圍農村均在100米外。項目區不涉及生活居住區、文教區、水源保護區、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溫泉、療養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項目場地現場踏勘未見不良地質現象存在。廠址靠近道路,具有較好的供水、供電、交通運輸條件。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7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脫硫塔水泵旁循環水池上方防護欄或蓋板缺失,水泵旁間隙較大。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脫硫塔上方平臺預留的穿管方形孔洞未進行封堵。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上料皮帶機尾處無防護裝置。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滾動篩上料皮帶旁斜坡坡度較大,人員上下無防護措施。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隧道窯出入口醒目位置未按要求設置明顯的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風險告知牌。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制磚機輸送帶旁孔洞無防護措施。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隧道窯頂未裝設固定式一氧化碳報警裝置。 | 一般 | 2026.5.20 | 陳貴平 | 負責整改落實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按規范要求進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針對隱患進行整改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評價組認為:祿豐縣金山鎮好運來磚廠現狀符合安全生產相關的規范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